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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法43条规定:证交所,证券公司,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,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持有、买卖股票,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。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,其原已经持有的股票,必须依法转让。
证券法上仅规定了以上人员不能炒股。
但是绝大多数的地方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》中有规定:持有或者持有有价证券达到一定数量的免除低保资格 。
建议低保户不要去炒股,因为炒股首先要有比较大的投入,投入的少也不会有太大回报,而且股市有风险,所以没必要冒着被撤销低保资格的危险去炒股。明显不太划算。
儿子炒股父母不能申请低保。根据国家规定,低保户家庭属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,儿子炒股票的,如果资金量比较大,家庭财产多,收入高,不能申请办理低保补贴,低保补贴是国家为了保障低保户家庭的基本生活,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。
那是不会的。享受低保的家庭是根据条件,经过认真严格的评审,才能最后确定。
评上低保户的家庭和个人如果后来又去就业,如果有三险一金或工资银行账号的流水线,收入情况就可能被有关部门掌握。反之,如果临时打工,现金付酬,有关部门就掌握不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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